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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存檔單位或個人應當按下列程序辦理檔案續存或轉出手續: (一)存檔合同期滿要求續存的,須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持《委托存檔合同書》辦理檔案續存手續,并簽定《續訂合同書》(樣式附后)。 (二)委托存檔單位存檔合同期滿不再續存或在存檔期間要求解除存檔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辦理終止或解除存檔合同手續,并提出檔案轉移處理意見。職介中心在20日內辦理檔案轉出手續。 (三)申請將檔案轉往其它單位(含其他職介機構、人才交流機構)的流動就業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接收單位商調函、《委托存檔合同書》,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四)流動就業人員存檔期間轉為失業人員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委托存檔合同書,并填寫《申請轉為失業人員登記表》(樣式附后),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