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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調入廈門的參保人員其轉移社會保險賬戶基金的到賬確認 (一)經廈門市級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廈門市市級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及市教育局的調令或調動通知; 2、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及繳費明細表、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特殊情況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或養老保險對賬單; 3、需轉移的個人帳戶基金已轉入我中心銀行帳戶,且賬目清楚; 4、已在廈門市以本市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5、超齡人員已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并提供繳費核定通知單和地稅繳費回單; 注:A.市教育局的調令是針對我市教育事業單位在編制內接收的師范類畢業生、從外地教育系統調入的教師;B、屬于被重新錄用的人員,須提供市人事局關于同意保留其干部身份的通知或關于同意重新錄用的通知,同意其原繳費年限和重新就業后的繳費年限予以合并計算的方可辦理確認劃撥手續,否則將已轉入基金退回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 (二)本市人員異地就業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廈門市戶籍證明; 2、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及繳費明細表、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特殊情況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或養老保險對賬單; 3、需轉移的個人帳戶基金已轉入我中心銀行帳戶,且賬目清楚。 (三)退出現役軍人安置進本市其配偶隨同安置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干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或轉業證明及戶籍證明; 2、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及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證明; 3、退出現役軍人配偶在部隊參保前已在異地參加過養老保險并將養老保險轉移到部隊的,須提供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市級人事、勞動部門的調動通知); 4、退出現役軍人配偶在部隊參保前已在本市參保養老保險并已轉移到部隊的,須提供養老保險從本市轉移到部隊的基金轉移手續; 5、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及繳費明細表、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 6、需轉移的個人帳戶基金已轉入我中心銀行帳戶,且賬目清楚; 7、已在廈門市以本市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8、超齡人員已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并提供繳費核定通知單和地稅繳費回單。 (四)辦事程序 1、前臺收件人員審核材料、校驗原件。如手續齊全、符合辦理條件,即可辦理收件登記。收件人錄入基本信息、打印“收件登記表”、交件人簽名確認; 注:收件后發現有問題不能處理的,應登記退件、注明退件原因,并于10個工作日內退還交件人。 2、收件人辦理完畢,打印“交接表”交由后臺審核人審核; 3、審核人審核完畢打印“個人帳戶確認單”,與原收件材料一并交還收件人; 4、收件人將相關材料交還取件人,取件人在“交接表”上簽名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