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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康復職工可以享受如下待遇: (一)工傷康復期間,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有關規定,康復對象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滿的,是否延長停工留薪期依照《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辦理。 (二)工傷康復對象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工傷康復對象在工傷康復期內住院進行醫療康復的,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 (四)工傷康復對象在工傷康復期間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按《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