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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為育齡夫妻免費提供國家規定的下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一)孕情、環情監測; (二)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三)人工流產術、引產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四)輸卵管結扎術、輸精管結扎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五)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診斷和治療。 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所需經費,參加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生育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從生育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和雖參加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但不符合生育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以及前款第(五)項規定所需經費,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從基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經費中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