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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下列時限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 。ㄒ唬┝腥胧、縣(區(qū))國家綜合檔案館接收范圍內的檔案,自形成之日起滿十年的,向市、縣(區(qū))綜合檔案館移交; 依法可以隨時向社會開放的檔案,可以提前移交; 因專業(yè)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移交的,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期移交。 。ǘ┮殉蜂N單位的檔案或者由于單位保管條件不善可能導致不安全或者嚴重損毀的檔案,應當及時或者提前移交有關檔案館或者單位。 。ㄈ⿷敼_的現(xiàn)行文件,在文件形成后的30日內送交同級綜合檔案館。 。ㄋ模┲卮蠡顒、重大事件檔案,按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移交。 對進館檔案范圍有異議的,按照管轄范圍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