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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的具體經辦工作職責如下: (一)社區居委會負責審查居民參保資格,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發放社會保障卡;匯總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及低收入家庭老人的參保資料報送轄區社保處。 (二)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協調社區居委會辦理居民參保登記工作;負責出具低收入家庭老人證明。 (三)學校負責宣傳動員學生參保,發放宣傳資料和《申請表》,鼓勵并指導學生在自愿的基礎上按規定繳費;向社保處匯總報送學生個人基本信息。 (四)民政部門負責將全市低保對象的基本信息提供給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并組織低保對象參保。 (五)殘聯負責將全市重度殘疾人的基本信息提供給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并組織重度殘疾人參保。 (六)地稅部門負責居民醫保費的征收工作,確認、匯總居民醫保費繳費情況并及時反饋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中心。 (七)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居民參保登記業務工作;建立居民醫保核心數據平臺;分區、分類匯總居民登記繳費信息;處理各類賬務;制作并統籌發放社會保障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