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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通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著重掌握納稅人的相關收入信息。 (一)與公安部門聯系,了解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出入境情況及在中國境內的居留暫住情況,實施阻止欠稅人出境制度,掌握個人購車等情況。 (二)與工商部門聯系,了解納稅人登記注冊的變化情況和股份制企業股東及股本變化等情況。 (三)與文化體育部門聯系,掌握各種演出、比賽獲獎等信息,落實演出承辦單位和體育單位的代扣代繳義務等情況。 (四)與房管部門聯系,了解房屋買賣、出租等情況。 (五)與交通部門聯系,了解出租車、貨運車以及運營等情況。 (六)與勞動部門聯系,了解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的勞動就業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