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籌資標準 (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標準為:每人每年共210元(學生及未成年人為15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學生及未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 (二)各級政府建立財政對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支持機制,在中央,省財政給予補助的基礎上,市各級財政對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具體標準由市政府確定。 2008年各級財政補助資金標準為:中央財政按實際參保人數每人每年4元給予補助;省級財政按實際參保人數每人每年61元給予補助;市級財政按實際參保人數每人每年10元給予補助;縣(市、區)財政按實際參保人數每人每年15元給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