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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總署申請辦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或者在備案失效后重新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的,應當繳納備案費。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將備案費通過銀行匯至海關總署指定賬號。海關總署收取備案費的,應當出具收據。備案費的收取標準由海關總署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 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備案續展或者變更的,無需再繳納備案費。 知識產權權利人在海關總署核準前撤回備案申請或者其備案申請被駁回的,海關總署應當退還備案費。已經海關總署核準的備案被海關總署注銷、撤銷或者因其他原因失效的,已繳納的備案費不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