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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額定人數未達20%的,處200元罰款; (二)超過額定人數20%以上未達50%的,處1000元罰款; (三)超過額定人數5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處200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未達50%的,處1000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機動車后,駕駛人應當將超載的乘車人轉運、將超載的貨物卸載,費用由超載機動車的駕駛人或者所有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