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
第九條
2010-01-01 四川省成都市 |
內容: | 交通事故當事人具有以下情形的,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一) 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 (二)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
標題: |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
第九條
2010-01-01 四川省成都市 |
內容: | 交通事故當事人具有以下情形的,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一) 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 (二)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