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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應設立民主管理、生活福利、評議監督等專門工作小組,完成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事項。專門小組的成員,一般從職工代表中提名產生,也可根據需要聘請非職工代表參加,但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一)民主管理小組職責:征集提案、開展經常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督查大會決議、職工提案的執行和辦理;了解和反映職工對加強內部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職工代表大會授權,審議有關加強內部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等,并在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上進行確認;受理職工申訴,對嚴重違反內部管理規定的問題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二)生活福利小組職責:了解職工對生活福利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制訂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方案;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督查大會有關生活福利的決議、提案的執行和辦理;協助、監督行政部門貫徹執行有關職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政策規定。 (三)評議監督小組職責:了解和反映職工對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評議、測評干部的工作;監督機關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正確履行職責和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辦理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