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已廢止) (已廢止)
第九十九條
第九章 法律責任
2008-03-01 廣東省深圳市 廢止日期:2014-01-01 廢止說明: |
內容: | 妨礙、阻撓市勞動保障部門、市社會保險機構工作人員檢查和調查取證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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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已廢止) (已廢止)
第九十九條
第九章 法律責任
2008-03-01 廣東省深圳市 廢止日期:2014-01-01 廢止說明: |
內容: | 妨礙、阻撓市勞動保障部門、市社會保險機構工作人員檢查和調查取證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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