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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時,應當視不同情形,向經辦機構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一)待遇申請表;
(二)職工因工死亡認定書;
(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相關材料;
(四)供養親屬的戶口簿、身份證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供養親屬無生活來源的證明;
(六)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兒的證明;
(七)供養親屬系在校學生的,應當提供由在讀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
(八)供養親屬系收養子女的,應當提供由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證復印件;
(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