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會員資格: 、 凡積極參加群眾性科技活動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承認并遵守本協會章程,本人申請,經市職工技術協會辦公室批準,即可成為協會的個人會員并發給會員證。 ⒉ 凡本市所屬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和下屬工會委員會興辦職工技協,承認并遵守協會《章程》,自愿申請,經同級工會同意,報上海職工技協辦公室批準,即成為協會的團體會員。
|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 對協會工會的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 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⒋ 受協會委托承辦或協辦有關活動; 、 享受協會舉辦各種活動的優惠待遇。
|
第八條
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 遵守協會的《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⒉ 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協會分配的各項任務; 、 團體會員定期報告工作情況,按時足額交納會費。
|
第九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團體會員退會須向協會提出聲明,填寫《上海市職工技術協會團體會員注銷登記表》,辦理退會手續。個人會員退會由本人提出,基層職工技術協會宣布其退會并收回會員證。若違反法律、法規,本協會辦公室予以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