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條
職工實行晚育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
|
第三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可以在子女出生后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本市戶籍人口,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由市、區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標準、具體發放方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三十七條
具有本市戶籍且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男性年滿六十周歲、女性年滿五十五周歲時,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給予計劃生育獎勵。
|
第三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在住房、醫療、養老等方面予以優先照顧,并將有關扶助工作納入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 區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個案信息檔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區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共同做好各項扶助政策措施的銜接工作。
|
第三十九條
本市戶籍育齡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納入實際管理的流動人口育齡夫妻施行避孕節育手術的,憑手術證明,由所在單位給予休假,并由現居住地的區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準予休假三天,手術后七天內不得安排從事重體力勞動,并給予不低于二百元的補助; (二)輸精管結扎的,自手術之日起準予休假七天并給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補助; (三)輸卵管結扎的,自手術之日起準予休假二十一天并給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補助; (四)妊娠十四周以內落實補救措施終止妊娠的,自手術之日起準予休假十五天并給予不低于三百元的補助; (五)妊娠滿十四周(含十四周)以上落實補救措施終止妊娠的,自手術之日起準予休假四十二天并給予不低于五百元的補助。 同時施行兩種避孕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和補助。
|
第四十條
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接受節育手術的,其配偶可以享受五天看護假。 施行避孕節育手術的本人及其配偶,在規定的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