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對象包括: (一)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含中等專業學校、技校、特殊學校學生,以下簡稱在校學生); (二)18周歲以下非在校城鎮居民; 。ㄈ┪窗丛孪硎莛B老金、退休金男年齡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的城鎮老人; (四) 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低保對象(以下簡稱低保對象); 。ㄎ澹﹩适趧幽芰Φ某擎傊囟葰埣踩藛T(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是指一級、二級肢體殘疾;一級、二級、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一級盲、二級盲;一級聽力語言殘疾及一級低視力殘疾); (六)城區內失地農民; (七)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隨住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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