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對所屬的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促進就業工作進行考核。
|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促進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服務管理、職業教育培訓、就業援助等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審計機關和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對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第五十一條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指導,督促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落實。
|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應當對本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受理對違反本條例行為的舉報,并及時予以核實處理。
|
第五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適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促進就業工作情況,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