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條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變化等情況,調整年度《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并確定緊缺急需職業工種和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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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
辦理招調工立戶登記和招調員工所需提交的申報材料,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人力資源引進”欄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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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其他用人單位招調員工參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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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市委、市政府對高層次專業人才及其配偶的引進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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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以下”不包含本數,“以上”均包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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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條
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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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0年4月22日起施行。2009年1月15日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深勞社規〔2009〕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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