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條
經(jīng)集體協(xié)商雙方協(xié)商一致形成的集體合同草案或?qū)m椉w合同草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 集體合同草案或?qū)m椉w合同草案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形成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正式文本,并由集體協(xié)商雙方的首席協(xié)商代表簽字。 首席協(xié)商代表的變更不影響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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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正式文本簽字之日起十日內(nèi),將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五份,報送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同時報送上級工會備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報送的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應當進行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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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報送的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的下列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 (一)集體協(xié)商雙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 (二)集體協(xié)商程序是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 (三)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內(nèi)容是否與國家規(guī)定相抵觸; (四)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是否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形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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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將《審查意見書》送達雙方協(xié)商代表。《審查意見書》應當載明以下內(nèi)容: (一)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名稱、地址;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收到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的時間; (三)審查意見; (四)作出審查意見的時間。 《審查意見書》應當加蓋集體合同審查專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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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雙方應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的問題,重新進行協(xié)商,并根據(jù)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將修改后的文本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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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審查內(nèi)容在十五日內(nèi)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即行生效。用人單位應當自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將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正式文本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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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
集體合同或?qū)m椉w合同的期限一般為一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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