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評委會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推薦材料,要求申報單位(或申報人)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視為放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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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河南省專利獎對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的評審標準: (一)專利權穩定,專利授權文本質量優秀。 (二)技術方案新穎獨特,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 發明專利對解決本領域關鍵性、重要性技術問題貢獻度較大,促進了本領域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實用新型專利對本領域技術革新、產品換代升級的貢獻度較大,促進了行業技術發展和產品優化升級。 (三)專利運用轉化積極主動,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四)專利權保護措施得力,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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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河南省專利獎對外觀設計專利的評審標準: (一)專利權穩定,專利授權文本質量優秀。 (二)設計新穎、富有創意,形狀、圖案、色彩設計獨特,要點突出,兼具裝飾性和功能性。 (三)專利運用轉化積極主動,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四)專利權保護措施得力,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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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河南省專利獎的評審按照下列程序進行評審: (一)對形式審查合格的參評專利,由專業機構對其進行檢索和初步評價; (二)評委會辦公室結合參評專利IPC分類、所屬專業學科等情況,組建若干專業評審組進行初評。 (三)專業評審組對相關領域符合條件的參評專利進行評審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進行排序,由評委會辦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組織申報單位(或申報人)進行答辯,確有需要的組織專家到現場考察。 專業評審組根據評審、答辯、現場考察結果產生初評意見,提出擬獎勵名單和等級建議。 (四)評委會辦公室將初評意見提交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 (五)評審委員會召開綜合評審會議,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確定擬獎勵名單及等級,形成評審決議。 (六)評審委員會綜合評審會議必須有全體委員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參加,表決結果以到會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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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經評審委員會表決通過的擬獎勵名單,應當在河南省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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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河南省專利獎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評審委員會委員、專業評審組成員與申報河南省專利獎的申報單位(或申報人)、申報專利有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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