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
生育保險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管理,本細則實施后,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應到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機構、協議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下稱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就醫,就醫時應出示省直醫療保險證、IC卡、病歷本。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為參保職工提供醫療服務時,應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處方,開藥量等執行省直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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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在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發生的門診或住院醫療費使用醫療保險IC卡辦理結算手續,應由個人自負的,本人用現金與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結算;應報銷的,由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憑醫療保險IC卡劃卡記賬。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根據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憑醫療保險IC卡劃卡記賬記錄,在扣除支付標準內不合理醫療費用的基礎上按季度與其結算,具體結算方法: (一)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金額,等于或大于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支付標準,按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支付標準乘以其發生費用人次結算。 (二)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金額,小于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支付標準,按其每人發生的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內醫療費實際金額累加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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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長期派駐外地的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應到本人所在地選擇的并經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批準備案的兩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結賬后30日內,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嬰兒死亡醫學證明、終止妊娠術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手術醫學證明、出院小結、費用明細、醫療費票據、急診證明、醫療保險證 、病歷本、IC卡,用人單位填寫《河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報銷明細表》、《河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報銷匯總表》,并持以上材料按《河北省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現金醫療費用審核報銷暫行管理辦法》(下稱現金醫療費報銷管理辦法)規定的醫療費審核報銷時間,到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為其辦理生育醫療費、實施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報銷手續。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核準后,將按規定審核報銷的生育醫療費、實施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一次性及時撥付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收到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支付的醫療費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職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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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女職工因生育急診(包括出差、探親、準假外出期間),可就近就醫,發生的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其醫療費報銷手續辦理按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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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
男職工配偶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使用現金在當地鄉鎮及以上醫院就醫,其發生的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后,憑男職工單位及配偶戶口所在地居民社區、村委員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的證明、男職工醫療保險證、IC卡及配偶身份證,并按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時間、程序及應提供的相關材料,由男職工單位為其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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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女職工妊娠90日內應向用人單位(男職工配偶妊娠90日內應向男職工用人單位)提交本人結婚證、生育登記卡(證)和圍產保健手冊的原件及復印件、診斷證明、醫療保險證、IC卡(男職工配偶提交本人身份證及男職工的醫療保險證、IC卡),用人單位填寫《河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生育備案表》,并持以上材料及時到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備案,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為其建立生育計算機信息檔案和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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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按本細則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的女職工因生育,結賬后30日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其本人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嬰兒死亡醫學證明、終止妊娠術醫學證明、出院小結、醫療費票據、醫療保險證、病歷本、IC卡,用人單位填寫《河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申領表》,并持以上材料按《現金醫療費報銷管理辦法》規定的醫療費審核報銷時間,到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為其辦理申領生育津貼手續,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核準后,將生育津貼按月撥付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收到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支付的生育津貼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職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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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
經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組織專家鑒定,確定為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自鑒定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男職工配偶向男職工用人單位)提交本人鑒定為并發癥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醫療保險證、IC卡(男職工配偶提交本人身份證及男職工的醫療保險證、IC卡),用人單位填寫《河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備案表》,并持以上材料及時到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備案,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為其建立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計算機信息檔案和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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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職工參加省直生育保險當月,按第二十四條規定銜接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和生育津貼,屬于省直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部分,其醫療費報銷和生育津貼申領手續辦理,分別按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執行(男職工配偶涉及銜接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屬于省直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部分,其醫療費報銷手續辦理按第三十條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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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為女職工開具的終止妊娠術醫學證明,應注明是母嬰原因還是屬于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妊娠起始時間、妊娠終止時間等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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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
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執行省直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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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住院辦理轉院的,在實施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按本細則規定結算,未實施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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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的范圍,按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超過范圍的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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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條
省直生育保險協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對女職工生育、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項目要單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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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條
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對女職工生育、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實際發生的醫療費金額和為其支付醫療費、生育津貼金額;對男職工配偶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實際發生的醫療費金額和為其支付醫療費金額,建立相應的計算機信息檔案。對于醫療費現金報銷和申領生育津貼時提交的相關材料,建立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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