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來深建設者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巧钲谑谐W艏 (二)在本市就業并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ㄈ┏钟斜臼猩鐣kU卡; (四)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參加了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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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深圳企業具備以下條件,并組織本企業的來深建設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或單項能力證書的,可申請補貼: 。ㄒ唬┚哂歇毩⒎ㄈ速Y格; (二)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三)依照員工技能培訓方案組織培訓; 。ㄋ模2008年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被勞動保障部門行政處罰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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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培訓機構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浭、區機構編制部門批復具有培訓職責的,或持有市、區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ǘ┙陙頍o違反職業培訓法律法規被處罰記錄; 。ㄈ┌磩趧颖U喜块T審核同意的培訓方案,對來深建設者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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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來深建設者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如下: 。ㄒ唬┇@培訓合格證的,補貼100元; 。ǘ┇@專項職業能力證的,補貼200元; 。ㄈ┇@職業資格證的,按級別分類補貼:初級450元、中級600元、高級750元、技師以上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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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深圳企業招用汶川地震重災區員工的,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1400元。(地震重災區,按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對口支援方案》確定的四川省北川縣、汶川縣、青川縣、綿竹市、什邡市、都江堰市、平武縣、安縣、江油市、彭州市、茂縣、理縣、黑水縣、松潘縣、小金縣、漢源縣、崇州市、劍閣縣共18個縣(市),以及甘肅省的文縣、舟曲縣、康縣、隴南市武都區,陜西省寧強縣、略陽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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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根據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地方稅務局《關于發揮社會保險功能扶持企業發展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9]6號),經政府部門認定為困難企業,2009年度內培訓本企業員工并符合補貼規定的,按最高每人450元標準進行補貼。 經政府部門認定的困難企業申請在崗員工培訓補貼的,還應具備以下條件:連續5年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在生產經營困難下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在崗、轉崗、技能提升培訓;實施主輔分離改制改革措施;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已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5%提取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且全額用于組織本企業在崗職工職業培訓;組織本省戶籍在崗職工培訓且培訓經費存在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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