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
從事國家規(guī)定必須持證上崗的職業(yè)(工種)勞動者和實行畢業(yè)證、職業(yè)資格證書雙證制度的職業(yè)(技術)院校的畢(結)業(yè)生,應當申請職業(yè)技能鑒定。其他勞動者可自愿申請職業(yè)技能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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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考初級工: (一)在同一職業(yè)(工種)連續(xù)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計工作四年以上的; (二)經(jīng)過初級工培訓結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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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考中級工: (一)取得所申報職業(yè)(工種)的初級工等級證書滿三年; (二)取得所申報職業(yè)(工種)的初級工等級證書并經(jīng)過中級工培訓結業(yè); (三)高等院校、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并從事與所學專業(yè)相應的職業(yè)(工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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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考高級工: (一)取得所申報職業(yè)(工種)的中級工等級證書并滿四年; (二)取得所申報職業(yè)(工種)的中級工等級證書并經(jīng)過高級工培訓結業(yè); (三)高等院校畢業(yè)并取得所申報職業(yè)(工種)的中級工等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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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考技師: (一)取得高級工等級證書并在本職業(yè)(工種)連續(xù)工作滿十年或累計工作滿十五年; (二)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前十名、二類技能競賽前六名獲獎者,省級技能競賽前六名獲獎者,深圳市市級技能競賽前三名獲獎者; (三)獲 省級、深圳市市級技術革新三等獎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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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具有技師資格,并在技師崗位連續(xù)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計受聘五年以上者,可申請報考高級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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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確有技術專長者,符合市勞動部門規(guī)定的提前或越級申請報考條件的,經(jīng)單位推薦或個人申請,報市勞動部門核準后,可提前或越級申請職業(yè)技能鑒定。對年齡有特 殊要求的職業(yè)(工種),市政府可另行制定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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