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設立“北京市高級人才獎勵專項資金”,該項資金由市財政專項撥付,用于本市高級人才獎勵項目獎勵經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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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北京市高級人才獎勵專項資金”的使用遵循公開公正、注重實效、合理安排、?顚S玫脑瓌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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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高級人才獎勵項目的組織實施部門應在每年9月底前編制下一年度高級人才獎勵資金預算報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審核匯總后送市財政局。 編制高級人才獎勵資金年度預算應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灸甓热瞬弄剟钯Y金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二)高級人才獎勵資金下一年度預算申請報告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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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對于高級人才獎勵項目執行過程中預算資金額度出現缺口時,須由組織實施部門提前1個月向市人事局提出追加申請,市人事局審核匯總后送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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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對于高級人才獎勵項目執行過程中預算資金額度出現結余時,經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核準后可結轉下一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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