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
女職工委員會主任由同級工會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擔任。同級工會沒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需經民主協商,推選符合相應條件的女職工擔任,其任職期間享受同級工會副主席待遇。女職工委員會主任應提名為同級工會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女職工委員會的專職副主任,任職期間享受同級工會中層正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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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女職工2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的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應配備專職女職工工作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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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女職工委員會委員任期與同級工會委員會委員相同。在任期內,由于委員的工作變動等因素需要調整時,由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提出相應的替補、增補人選,經同級工會委員會審議通過予以替補、增補。召開女職工大會或女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女職工委員會,在屆中增補和免職的委員,需提請下次女職工大會或女職工代表大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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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各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要按照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努力建設一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熟悉本職業務、熱愛女職工工作、深受女職工群眾信賴的干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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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各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要成為培養和輸送女干部的基地。要加強干部的培養,重視培訓工作.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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