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少兒醫療保險基金來源為少兒醫療保險費及其利息、財政補貼、社會捐助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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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少兒醫療保險費按年度繳納,由少兒家庭繳費和財政補助兩部分組成。 少兒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由市、區財政按1∶1的比例分擔,先由市財政統一補助,再由市、區財政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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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深圳戶籍的低保家庭少兒免繳少兒醫療保險費,免繳的費用由福利彩票基金承擔。市民政局統一為低保家庭少兒辦理參保手續,辦理參保時應提交參保人的居民戶口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領取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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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本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參保人由市社保機構于每年9月統一征收少兒醫療保險費;具有本市戶籍的未入學、入園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滿18周歲少年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每年9月持居民戶口簿等有關資料到市社保機構辦理參保和繳費手續。少兒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少兒家庭每人每年繳納75元,財政補助每人每年75元。 未在9月辦理參保的,少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其它時間到市社保機構辦理申請參保手續,并自申請參保之日起第4個月辦理繳費。少兒家庭在該少兒醫療保險年度的繳費標準是: 75元÷12個月×繳費月數(繳費月數為從繳費當月起至本少兒醫療保險年度結束之月期間的月份) 財政在該少兒醫療保險年度的補助標準是: 75元÷12個月×繳費月數(繳費月數為從繳費當月起至本少兒醫療保險年度結束之月期間的月份) 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在出生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參保和繳費手續的,其繳費月數從其出生之月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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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少兒醫療保險基金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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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本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及有關部門應協助配合完成少兒醫療保險費的征收工作,市社保機構給予適當的經費補貼,該經費由市財政納入市社保機構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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