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個人申報的,可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也可由培訓機構、鑒定機構代為申報。申報程序如下: (一)填寫申報表。通過深圳勞動保障網(www.gdsz.lss.gov.cn)填寫并打印《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申請表》,也可以到核發職業資格證書的鑒定所領取《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申請表》,由本人填寫后,交鑒定所協助錄入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系統,打印帶有條形碼的《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申請表》,并經申請人核對簽字確認。 (二)提交申請材料。按就近管理原則,申請人可向鑒定所或直接向市、區勞動保障部門提交《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申請表》、身份證、社會保險卡、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本人在本市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開戶的活期存折等申報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鑒定所、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受理材料后應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 (三)公示。勞動保障部門審核有關資料,在深圳勞動保障網上公示符合補貼條件的名單。 (四)支付補貼。符合條件并經公示無異議的,勞動保障部門將審核結果報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復核后,辦理撥付。
|
第十八條
企業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程序: (一)填寫申報表格。通過深圳勞動保障網,填報企業資料,打印《深圳市2009年企業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立戶表》,由法人簽字和企業加蓋公章; (二)立戶申報。按管轄要求,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立戶,提交《深圳市2009年企業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立戶表》、《營業執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08年企業提取支出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證明》(按勞動保障網上提供的規范格式)、2008年納稅證明、企業培訓方案以及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組織培訓。按照培訓方案組織培訓及考核。企業培訓結業證(或崗位合格證)須有證書編號、姓名、年齡、培訓項目名稱、培訓學時數、培訓方式等內容。 (四)補貼申報。通過深圳勞動保障網,為考核合格的來深建設者填報《深圳市2009年企業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登記表》,經本人簽字確認,提交立戶辦理部門。 (五)公示。勞動保障部門審核有關資料,對符合補貼條件的企業名單在深圳勞動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六)支付補貼。符合補貼條件的企業填寫《承諾書》并由法人簽字。符合條件并經公示無異議的,勞動保障部門將審核結果報送市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復核后,辦理撥付。
|
第十九條
培訓機構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的程序如下: (一)填寫申報表。通過深圳勞動保障網填報資料,打印《深圳市2009年培訓機構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立戶表》,經培訓機構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二)立戶申報。按屬地管轄原則,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提交《深圳市2009年培訓機構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立戶表》、辦學許可證(或編辦文件)、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培訓方案(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組織培訓。按照經審核的培訓方案組織免費培訓,并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四)補貼申報。通過深圳勞動保障網,為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來深建設者填報《深圳市2009年培訓機構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登記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立戶辦理部門。 (五)公示。勞動保障部門審核有關資料,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培訓機構名單進行公示。 (六)支付補貼。符合補貼資格的培訓機構填寫《承諾書》并由機構負責人簽字;符合條件并經公示無異議的,勞動保障部門將審核結果報送市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復核后,辦理撥付。
|
第二十條
勞動者個人、企業、職業培訓機構及技能鑒定機構申報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的,應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程序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