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條
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必須參加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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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一并繳納。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按每人每年80元的標準籌集,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費由單位負擔,也可由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具體負擔比例由單位自行確定。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費必須在每年1月份由用人單位一次性足額繳納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方能享受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待遇。新參保的,參保時一次性繳納當年的大額醫療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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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年度內超出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2萬元至15萬元(含15萬元)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90%,個人負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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