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己藨斅犎》⻊諏ο蟮囊庖姾驮u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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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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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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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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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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