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成人教育的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促進成人教育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特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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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成人教育,是指依本條例設立的成人教育辦學機構和舉辦的各類成人教育培訓班,對脫離了普通學校連續教育的成年人,進行擴展其知識和技能,提高其專業水平和能力的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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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成人教育的目的,是全面提高成年人的文化、技術、業務素質,使其適應特區建設事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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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成人教育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圳市各級人民政府應把成人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規劃。政府各行政部門和有關單位應把成人教育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的年度計劃和長遠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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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支持具備辦學能力的單位和個人興辦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成人教育,鼓勵成年人通過成人教育不斷提高素質,保護求學者和辦學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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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是全市成人教育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成人教育的協調、指導和宏觀管理。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授權,對轄區內成人教育進行業務指導、管理和監督。 市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職工技術等級培訓、崗前和在崗技術培訓;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國家公務員的培訓;市政府其他行政部門和社會團體按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系統人員的崗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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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隨著特區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市、區人民政府應相應增加用于成人教育的經費。 行政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提取用于成人教育的經費。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舉辦面向社會招生的成人教育,其經費自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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