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業務核算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25號)精神,結合我市失業保險工作及基金結余情況,現就做好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業務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提出以下意見:
|
一、加強業務管理,規范經辦流程。各縣(市、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統一經辦流程,統一劃撥和核算口徑,切實做好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業務核算和統計管理工作。 (一)困難企業認定程序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填寫《困難企業認定表》,并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2007、2008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職工工資發放表及職工在崗情況等相關證明、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穩定員工隊伍計劃措施書等資料;企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報困難企業認定辦公室審核認定。 (二)申請緩繳失業保險費程序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提出緩繳失業保險費申請,填寫《困難企業申請緩繳失業保險費審批表》;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三)申請崗位補貼程序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可根據培訓、輪班、減薪人數和數額按月申請使用崗位補貼,填寫《困難企業申請崗位補貼審批表》,并附《困難企業認定表》、穩定員工隊伍計劃措施書,符合享受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其上月工資發放明細帳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上月企業為員工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明細帳單等資料;企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劃入困難企業銀行賬戶。 (四)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程序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根據培訓、輪班、減薪人數和數額按月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填寫《困難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并附《困難企業認定表》、穩定員工隊伍計劃措施書、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上月企業為員工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明細帳單等資料;企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劃入困難企業銀行賬戶。
|
二、按照平勞社〔2009〕24號文件要求新增的經辦業務,在失業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調整前,暫時按以下辦法處理:按規定按月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向經審核批準的困難企業支付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通過“其他費用支出”科目核算,并在該科目下設立“困難企業社保補貼支出”、“困難企業崗位補貼支出”、“其他支持困難企業支出”三個二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
三、各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按月匯總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社會保險補貼情況,定期與受益的困難企業及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對,及時填報《社會保險補貼(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收入情況表》。于2009年4月起每月10日前上報市局失業保險科。
|
四、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及其經辦機構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嚴格基金的審批、撥付和監督管理,定期公布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基金按規定安全使用。 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貫徹落實平勞社[2009]24號文件精神和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貫徹實施情況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市局失業保險科。 聯 系 人:趙生平 于枝梅 聯系電話:0375-2978818(傳真) 電子郵箱:pdszjyb@163.com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