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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勞動保障局(勞動局): 現將勞動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健全最低工資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20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認真做好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測算工作。根據通知要求,并結合今年我省物價上漲幅度較大等因素,我省擬于今年底前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請各市盡快做好有關數據采集及測算工作,收集整理本地區2006年-2007年相關統計數據,包括社會平均工資、GDP增長、物價指數、最低收入家庭生活費、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居民消費支出結構、贍養人口系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數據。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測算提出本地區今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連同相關數據于7月15日前報省廳勞動工資處(聯系人:曾曉慧、陳明,聯系電話:020-83191170,傳真:020-83352242)。 二、加大工作力度,積極貫徹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各地要積極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促使用人單位根據當地工資指導線及工資指導價位,與勞動者平等協商合理確定職工的工資水平,確保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隨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而提高。要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制度規定的工資支付制度,明確工資項目、標準、計算辦法和支付辦法等,合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合理確定職工本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有效遏制用人單位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權益。 三、加大監察力度,切實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各地要將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制度情況的執法監察,特別要嚴格查處用人單位通過延長工作時間、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等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進一步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長期超時加班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堅決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最低工資制度的認識。各地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多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深入廣泛地宣傳最低工資制度。特別是在近期,要以《勞動合同法》頒布為契機,在各地組織學習、培訓、宣傳《勞動合同法》的同時,深入宣傳最低工資制度和相關的工資支付規定,使最低工資制度深入人心。各地要適當向社會公開曝光一些嚴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屢教不改的用人單位,促使廣大用人單位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引導勞動者主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最低工資制度貫徹落實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