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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杭州市政府辦公廳府辦簡復第B20071368號公文處理簡復單精神,現就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提高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工資待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工資補貼標準。補貼標準從原按市區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100%調整為110%(其中從事社區保潔崗位人員的崗位工資補貼標準按市區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120%)計算。標準調整所需經費由市促進就業專項資金承擔50%,其余部分由各區籌集資金解決。執行時間從2007年10月1日起。 二、增設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夏季清涼飲料費補貼。補貼標準按照企業高溫作業工人夏季清涼飲料費調整后的標準執行(即每人每月16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至9月。增加經費由市促進就業專項資金承擔50%,其余部分由各區籌集資金解決。執行時間從2007年起。 三、增設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補貼。補貼標準參照市區企業職工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確定。所需經費從市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執行時間從2007年1月1日起。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