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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業統籌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我區境內中央行業統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后,在各行業(企業)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各項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與自治區政策銜接良好,業務管理逐步規范。但由于各行業統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前,多數單位未曾使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加之自治區社保局直接管理行業統籌企業養老保險沒有開設接納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自由職業者的養老保險業務,致使行業統籌企業參保職工跨統籌范圍流動或解除勞動關系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與續接出現了一些問題。為了規范管理,確保行業統籌企業職工正常流動時養老保險關系能夠及時辦理和續接,現根據自治區人事勞動廳《關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問題的通知》(人勞(險)字[1998]062號)及自治區社保局《關于執行自治區人民政府寧政發[1999]91號文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寧社險字[1999]84號)文件規定,并結合中央行業統籌企業的實際情況,對業務辦理程序做如下通知,望遵照執行。
一、職工在各中央行業(企業)同一統籌范圍內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基金。調出單位應填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增、減變化情況表》,同時提供職工調動介紹信、單位和個人繳費臺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經自治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
二、職工跨行業統籌企業范圍流動的,須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轉移基金為:1996、1997年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之和和從1998年l月1日起記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調出單位須填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增、減變化情況表》,同時提供職工歷年繳費臺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調出單位職工調動介紹信、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名稱及開戶銀行、開戶賬號,到自治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對于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還需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
三、跨行業統籌范圍調入以及新招人員,行業(企業)須填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增、減變化情況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到自治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續接或參保手續。
1、跨統籌范圍調入人員:持職工調動介紹信、養老保險關系介紹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清單、個人賬戶清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繳費臺賬、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新招收錄用人員:持勞動合同書、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
3、復員、轉業軍人:持復員證(轉業證)、勞動合同書、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
四、轉移人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的登載。對職工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可到自治區(或鄰近市、縣)社保經辦機構購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手冊》,由調出單位社保經辦人員負責查閱職工本人檔案以及原始工資發放花名冊和職工繳費臺賬,核實職工本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和1991年至1995年的繳費工資基數,在《手冊》中準確填寫職工本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和歷年繳費工資基數、單位及個人繳費情況,由職工本人簽字認可。加蓋經辦人員印章后,報自治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加蓋審核專用章予以確認。
五、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自治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轉移人員所提供的材料經審核無誤后,打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單》,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
六、行業統籌企業破產或改制為私營企業以及與企業終止解除了勞動關系的人員,其養老保險關系由本人戶口所在的市、縣社保經辦機構接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