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人事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盡快解決企業軍轉干部(含解除勞動關系軍轉干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的要求,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軍轉干部所在企業有繳費能力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加所在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各地要加強工作力度,凡經說服動員仍以各種理由拒不參保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聯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輿論及思想教育等手段,強制其參保。 二、經有關部門認定,企業軍轉干部所在單位確實無力參保的,先將該企業軍轉干部(含已退休的軍轉干部,下同)納入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范圍。困難企業軍轉干部及解除勞動關系的軍轉干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費用,按規定單位繳費部分,由同級財政負擔,并直接劃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專戶;按規定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并建立個人醫療帳戶。 三、中省直駐各地企業軍轉干部及解除勞動關系軍轉干部,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屬地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范圍,并執行屬地困難企業軍轉干部參保辦法,所需費用由省分撥各地的中央及省轉移支付資金中解決。 四、各地要從保證軍轉干部基本醫療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醫療保險的擴面工作,特別要重視困難企業軍轉干部的參保工作。在動員有繳費能力單位參保、困難企業認定、確定困難企業軍轉干部名單、困難企業軍轉干部參保資金落實、困難企業軍轉干部參保辦法的制定及手續的辦理等項工作方面,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搞好協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實做到措施到位、資金到位、服務工作到位,務于2005年2月底前將企業軍轉干部全部納入醫療保險范圍。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人事廳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