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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市政府最近印發了《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主要政策措施有: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和基層公共服務領域就業 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爭取今明兩年我市增加1000個城鄉社區工作者崗位,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應聘。對被選聘到農村和社區任職、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等項目的高校畢業生,落實相應的薪酬待遇或生活補助,參加有關社會保險。根據全市縣級以下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崗位需求和新增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情況,進一步加大招聘高校畢業生力度,在符合條件的基礎上優先聘用已經在農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縣以上醫院招收高校畢業生從事護理崗位,可由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優先聘用。 二、積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對畢業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自注冊登記日起3年內,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高校畢業生初創企業,有關部門可按照行業特點,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適當降低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 對畢業2年以內并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合伙經營解決就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申請上述貸款的,給予50%貼息。 對我市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自主創業從事科技、創意、文化等現代服務業及現代農業創業的,按照就業困難人員的補助條件和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 鼓勵各地積極盤活和充分利用閑置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場地保障。各類創業園區為進入園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營業用房和政策扶持,并根據園區內創業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給予一定期限的房租補貼。 三、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1、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符合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可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的高校畢業生,取消用人審批,根據有關規定在就業地落戶。 2、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20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并在申請地方財政安排的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技術改造貸款貼息等優惠政策時給予傾斜。引導企業盡量留用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享受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 3、我市國有大中型企業、在麗省部屬企業及其下屬子公司要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挖掘現有崗位潛力,增加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 4、鼓勵農林水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每吸納一名畢業2年以內并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就業困難人員的標準和期限給予崗位補貼。 5、承擔國家、省和地方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工作。 6、凡有編制空缺的事業單位,除特殊情況外,均應拿出崗位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鼓勵我市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或在承擔政府購買的服務項目時,以項目招聘、臨時聘用、人才派遣等形式聘用高校畢業生。無論以何種形式聘用,單位均應按規定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 四、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 各級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和高校加強協作,面向各類用人單位和街道(鄉鎮)、社區,開展需求崗位對接交流活動。2009年全市計劃征集和發布5000個以上的崗位信息,采取公益性招聘、網絡招聘、專場招聘和用人單位進校園招聘等方式,提供快捷便利的崗位對接和相關就業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市人辦資源市場在7—9月份的每月8號舉辦大學生招聘會)。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離校后未就業回到原籍的畢業生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⑴ 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⑵ 職業崗位供求信息; ⑶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 ⑷ 職業培訓、見習信息; ⑸ 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⑹ 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⑻ 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五、著力增強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1、鼓勵高校學生積極參加技能培訓,使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認真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技能培訓的組織工作,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按現行政策規定給予技能培訓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技能鑒定補貼。 2、鼓勵發展一批經營較為成熟、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作為實習基地,為大學生提供創業實踐和指導。凡與高等院校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協議的企業,支付給學生實習期間的報酬,準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六、建立回原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 有針對性地選擇企事業單位建立見習基地,探索將見習基地延伸到可提供社區公共管理服務見習崗位的街道(鄉鎮)、社區等基層社會公共服務部門。組織本地區回原籍經努力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開展為期6個月至1年的見習活動。見習期間,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一般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補貼。見習期滿后,當地政府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積極指導并推薦就業,對表現優異的人員見習單位應優先錄用為正式員工。 七、積極實施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是指:來自城鄉低保家庭、低保邊緣戶家庭、城鎮零就業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列為就業幫扶對象。 1、各級行政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免收考試費用和體檢費用。 2、鼓勵企業新增崗位和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可獲得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2、對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 3、對畢業后仍未就業回原籍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生源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和高校開展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幫助就業。 相關政策文件《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09〕47號)可上市政府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