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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下達2009年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清欠計劃的通知》(云人社發〔2009〕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清欠計劃2900萬元下達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執行。 一、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和地稅部門要緊密協作,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清欠工作。一是堅持“當年新欠不產生、歷史欠費逐年消化”的原則,突出重點,明確目標,重點對欠費大戶和有能力繳費的企業加大清欠力度。勞動保障部門要強化勞動執法年審、社會保險驗證和社會保險稽核在清理欠費中的作用;地稅部門在納稅人申請辦理各類減免稅手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稅務登記證驗證時,在申請內容中應列明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并提供相應的繳費憑證復印件。二是對于拖延繳費、拒不繳費和惡意欠費的企業要采取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加大對欠費企業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可依照《云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對欠費50萬元以上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加大追繳力度,把欠費戶數降下來,把欠費額降下來。 二、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和地稅部門在清欠過程中,要積極協同配合,嚴格辦事程序,切實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職責,把清欠工作落到實處。社保經辦機構要認真建立欠費企業臺賬,要嚴格將清欠與當期征繳區別開,每月按時將清欠清冊和應征清冊送給地稅部門,配合地稅部門做好清欠工作.各級地稅部門要依據清冊及時征繳,做到應收盡收。 三、為了欠費統計數據的準確、統一,全市企業及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時間截止至2009年12月15日,年末對賬時,做到財政、地稅、社保三方一致。 今年,將繼續把“清欠任務完成情況”和“清欠大于新欠目標實現情況”兩個指標列入年度考核內容,各地要周密布署、精心組織,確保清欠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