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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勞動(人事勞動)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配合我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高技能人才開發(fā)交流機制,根據勞動保障部、省委組織部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就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庫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庫是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yǎng)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庫,完善高技能人才開發(fā)交流機制,為高技能人才的交流提供平臺,充分發(fā)揮高技能人才在技術攻關、傳授技藝、傳播技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廳將于今年年底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庫,各市勞動保障部門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運用網絡信息技術,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庫,豐富高技能人才開發(fā)交流的服務內容和手段。
二、各市勞動保障部門應結合當?shù)厍闆r,以技能人才證書網絡查詢系統(tǒng)為重點,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庫,為用人單位、社會和廣大勞動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
三、建立全省高技能人才信息庫的步驟。2005年7月30日前建立2002年至2004年全省技師(含高級技師,下同)人才信息查詢系統(tǒng);12月31日前建立2002年至2004年期間高級工人才信息查詢系統(tǒng)。各市勞動保障部門應做好技師發(fā)證資料的整理和匯總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將名冊以書面表格和電子文檔方式報省勞動保障廳培訓處(表格樣式參見附件)。省部屬單位的高技能人才信息由省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匯總整理。高技能人才信息在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網(www.zjlss.gov.cn)和省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網站(www.zjosta.org.cn)上發(fā)布。為保證全省技師證書信息的及時更新,2005年起各市在征訂技師空白證書時需提供發(fā)證名冊及電子文檔,高級工的名冊由各市將所屬縣(市、區(qū))名單匯總后于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分兩次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