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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人民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企事業單位: 根據全國老齡辦、中宣部等21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05〕4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6號)精神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老年人優待和服務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07〕9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進一步搞好老年人社會優待,促進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搞好老年人社會優待,切實讓老年人共享社會發展成果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圍繞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總體目標,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對老年社會福利和服務事業的投入,完善老年社會保障制度,切實搞好老年人社會優待工作。 (一)加強對特殊老年群體的社會保障和生活服務 1.進一步完善城市“三無”和農村五保老人供養制度,認真落實國家明確規定的“三無”和五保老人的各項政策待遇,為他們無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社會養老服務。 2.符合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老年人,其保障待遇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 3.設立政府“尊老金”,對高齡老年人發放慰問金和長壽補貼。其中,9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年敬老節(農歷重陽)發給200元慰問費;10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繼續發給100元的長壽生活補貼。 4.社區要廣泛動員和組織志愿者為高齡、獨居、生活難以自理的困難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務。逐步實施為經濟困難且無子女或子女不便照料的高齡老年人居家養老由政府出資購買社會服務。 上述各項所需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照財政分稅制體制,由各級財政按現行財稅分配比例分擔。 (二)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優待 1.不斷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醫保待遇的相關規定和辦法要向老年人傾斜。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老年人,必須落實規定的各項醫療優惠政策。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每兩年免費進行健康體檢1次。 2.市及各轄市大型綜合性醫院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設老年病門診,在服務窗口設置“老年人優先”標志,對老年人看病實行掛號、就診、劃價、收費、取藥、住院等優先服務。其中,慢性病患者在社區醫院定點后就診免繳掛號費。 3.轄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保險機構要聯合組織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為患有慢性疾病或體弱傷殘、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上門提供醫療服務。 (三)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務優待 1.商業和居民生活等服務行業要積極為老年人提供優先服務和優惠照顧,并在服務場所設置明顯標志。 2.城市無人售票公共汽車要對70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免費優待,并設立“老幼病殘孕”專座。鐵路、公路等長途客運應為老年人提供優先服務,車站都要盡可能設置老年人候車的休息專座和“老年人優先”標志。 3.收費公廁應向老年人免費開放,并設置明顯標志。 4.要認真落實城市貧困老年人的住房問題,將貧困純老年人戶優先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 (四)為老年人提供文體休閑優待 1.老年人進入本市及各轄市區主要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園免購門票,并設置明顯標志。社會力量投資的公園、旅游景點和文化服務單位,要對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 2.老年人進入收取門票費的文化宮(館)、俱樂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展覽館、科技館、體育館給予半價優待;對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優待。 3.要為老年人參加老年大學(學校)學習提供方便和支持。室內公共文化體育場館要為老年人健身和老年文藝團體活動提供方便及優惠服務,室外公共體育場及有條件學校等企事業單位體育場要為老年人健身鍛煉提供免費服務。政府文化部門所屬影劇院要定期舉辦公益場,對老年人實行免費或優惠,并為老年文藝團體演出和老年組織舉辦大型活動優惠提供場地。 4.為鼓勵子女和親屬孝敬老人,對于70歲以上無法獨立行動的高齡老人進入上述場所,對其陪同人員1人給予半價照顧。 (五)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優待 1.對城市“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和城鄉貧困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要優先受理,優先審核和指派。法律援助機構對老年人的法律咨詢要優先接待、耐心解答,提供優質服務。 2.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繳納訴訟費等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有關費用。老年人因贍養費、扶養費、養老金、退休金、撫恤金、醫療費等糾紛提起的訴訟案件,要予以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 3.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其他社會法律服務機構要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和相關服務,并根據老年人經濟狀況酌情減免服務費用。 二、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不斷滿足日益增長的老年服務需求 (一)明確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原則和目標。發展養老服務業要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加快發展養老服務基礎設施,開發和豐富老年服務項目,培育和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組織和機構,提高社會養老服務能力和水平,與“兩個率先”配套,率先構筑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與人口老齡化需求相適應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要把發展養老服務業列入議事日程納入發展規劃。根據本地人口老齡化情況和老年人需求,制定加快社會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加快發展老年護理和臨終關懷服務、繁榮老年文化事業以及老年用品市場開發為重點內容的養老服務業發展目標、任務和相關政策措施,并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三)認真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扶持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對社會投資建立的養老服務機構,政府按規定在土地供給價格、稅收和規費等方面給予優惠;非營利性老年活動(服務)場所及老年公寓、老年康復(關懷)機構、社區托老所等專業養老機構使用水、電、燃氣應按居民收費標準執行,在電話、網絡、有線電視安裝等方面給予優惠;除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兩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任何部門和單位均不得擅立名目,向各類養老機構強制收取費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積極推進政府扶持、市場推動、社會化服務的運作機制。 為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各地要進一步加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的財政投入。對經民政部門驗收符合一定等級標準的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一次性2000元建設補貼。所需經費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及財政補助,其中財政補助部分按現行財稅分成比例由市、區兩級財政分擔。 (四)加強養老服務行業監管,不斷提高為老服務水平。強化管理服務,做好業務指導、日常監督和年度檢查等;規范行業行為,科學制定養老機構資質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建立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制和職業技能等級鑒定制,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技術水平;改革養老服務收費核準制度,對社會興辦的養老機構放寬一般性養老服務項目收費核定;充分發揮養老服務行業協會管理和服務作用。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老年人優待和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得到落實 (一)各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老年人優待服務和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的宣傳貫徹,大力營造敬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老齡工作機構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志愿者積極參與的老齡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 (二)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負責當地老年人優待服務和養老服務業發展工作的具體組織、指導、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老年人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部門職責和行業特點,制定具體的老年優待工作規范和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措施。 (三)為便于做好老年優待服務工作和接受公眾監督,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組織老年優待工作所涉及到的服務場所和窗口單位,設置對老年人實行免費或半價優待的標志。實行半價優待的地方,可專門印制優待老人門票,以示區別。 (四)老年人憑省或市《老年人優待證》或居民身份證享受優待服務,在全市范圍內通用。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施外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我市優待老年人的政策。《老年優待證》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發放的管理工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各級政府及其老齡工作機構要加強對老年人優待和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老年人優待和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拒不執行老年人優待服務政策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敬老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對老年人實行優待照顧,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促進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形勢需要、造福社會和廣大老年人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促進老年人社會優待工作得到落實,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得到較快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