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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保障和提升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7〕71號)精神,現就調整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 自2018年1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3%。具體為: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現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上調至7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0年及其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現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上調至83%。 二、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 要充分認識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關系失業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關系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體現了黨中央、國力院對失業人員的關心關懷。各地要以人為本,精心組織,把握進度,在確;鹂沙掷m前提下,及時做好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組織實施工作。 遼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201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