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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
為切實做好我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提前退休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職工病退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現就有關職工病退辦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職工病退經辦程序
(一)各有關單位負責將國家、省、市有關因病和非因工負傷提前退休政策向本單位職工進行宣傳,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基礎上,符合條件的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本單位收集匯總。
(二)各單位將申請提前病退的人員情況公示10天,公示內容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何種病及程度。公示無異議后匯同住院病歷、本人檔案、公示報告表一同上報。縣、區屬企業上報縣、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縣、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政策要求和上級下達名額指標嚴格審核把關后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市屬企業按政策和名額要求審核把關后直接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三)市病退審批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企業上報的檔案、病歷進行初審,對符合提前退休年齡條件的人員及病歷進行匯總。
(四)將申請人的病歷移交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冀勞社辦〔2005〕12號、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冀價行費〔2006〕20號文件規定,申請鑒定人繳納勞動能力鑒定費每人次400元,不論能否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費一律不退。市因病退休審批小組視情組織申請人進行身體檢查(復查)。勞動能力鑒定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醫學檢查的費用由申請鑒定人個人負擔。
(五)市因病提前退休審批小組召開會議,根據鑒定結果和退休的基本條件,初步確定病退人員名單。
(六)市將初步確定的病退人員名單及病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結果一并上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最終鑒定。
(七)按照省廳最終鑒定結果,對符合病退的人員上報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審批。
(八)省廳養老保險處批準后,由市及縣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計算養老保險待遇,從批準的下月發放退休金。
二、職工病退鑒定程序
(一)由秦皇島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初次鑒定。從專家庫中抽取相關醫療專家進行鑒定,同時邀請相關企業的代表參加,對情況特殊因病職工,結合實際情況,必要時要求其到現場進行鑒定。專家組根據《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并結合因病職工的病歷資料,對因病職工的勞動能力作出初次鑒定結論。
(二)由河北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因病職工勞動能力進行再次鑒定,做出最終評審結論。
三、職工病退需要提供材料
(一)本人要求病退的書面申請、單位公示報告表各一份。
(二)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職工因病(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表》、河北省參保人員提前退休核準表各一式四份,并各貼4張一寸照片。
(四)鑒定表需填寫定點醫療機構檢查、化驗結果、詳細查體(陽性體征)以及醫療機構診斷意見并蓋診斷章,同時開具相應的診斷證明。
(五)被鑒定人患病期間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復印件(精神疾患患者提交二年以上醫療病史資料,精神分裂癥患者提交五年以上系統醫療病史資料及近期病史資料)。
四、職工病退的要求
(一)嚴把審查關。做好職工病退工作,事關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與穩定,各縣區及市屬各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并制定專人負責,從個人提出申請到檔案的審核、病歷的收集、以及年齡(女45歲、男50歲)、參加工作時間(10年以上工齡)、繳費年限(滿15年)認定等都要嚴格把關,對符合條件的要報上來,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和安撫工作,把矛盾解決在萌芽之中。
(二)嚴把材料關。各級、各單位對申報材料一定要如實填寫、字跡要工整。公示一定要落到實處,病歷一定要真實可靠,檔案資料一定要工整齊全,防止弄虛作假,做到公開、公正、透明。
(三)嚴把人員關。各級、各單位對職工病退申請人要做到心中有數,對病人病情要做到知根知底、對病情不清楚的或有異議的申請人要進行家庭調查,有條件的要組織申請人到醫院進行體檢。市病退審批小組視情況抽查或組織申請人到醫院體檢。確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一個不漏,不符合條件的絕不上報。各級、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嚴格安排,防止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現象發生。對責任心不強,不按章辦事而引發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