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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勞動(人力資源、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企業: 為充分利用勞動力市場價格信號指導企業合理進行工資分配,幫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有據可查的基礎上,合理協商和確定某一職位的工資水平,提高雙向選擇的效率,促進就業;同時便于指導企業理順各類人員的工資關系,合理確定企業人工成本,增強競爭力,今年初,我局對市區312余戶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進行了調查,涉及職工3萬余人,生成了近300個勞動力市場價位。現將調查匯總的市區部分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予以發布,并就有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1.勞動力職位工資調查口徑以勞動統計年報的范圍為準,不包括職工的各種福利待遇,價位收入反映的是2009年的全年工資性收入數。 2.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市場供需狀況已成為決定職工工資的兩大因素。職位工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的經濟效益,高價位一般反映經濟效益較好企業的工資價位水平。從調查的情況看,市場較緊缺的熱門職位或要求勞動者素質較高的職位工資較上年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而且高、中、低價位的差距進一步拉大。 3.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應以政府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及企業人工成本等宏觀信息為協商依據,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形式確定工資分配水平。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