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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參保單位: 根據《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市政府令219號)規定,現就用人單位填報職工2006年工資收入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關于2006年用人單位職工工資收入填報范圍及要求 1、填報2006年工資收入的范圍及對象:參加杭州市區社會保險的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中以企業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業主及其幫工。 2、《用人單位職工2006年工資收入填報表》(以下簡稱《填報表》)一式兩聯,所列人員為2006年12月參保繳費職工。請各單位填報后于2007年3月25日前按隸屬關系分別報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社保經辦機構確認受理后返回用人單位一聯備查。 3、填報要求 ① 職工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口徑填報。 ② 職工工資收入按年填報。當年新成立單位或當年新增參保職工,其工資收入按本單位實際發放工資填報。 ③ 停薪留職、外單位借用人員按用人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水平確定;經用人單位批準的離崗退養人員按單位平均工資確定;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的職工和實行哺乳期的女職工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填報。 4、為提高效率、方便核對,將對2006年12月參保繳費人數在200人(含)以上的用人單位統一實行電子文檔形式申報。人數在200人以下,上年度已采用電子文檔形式申報的單位,請于2007年1月30日前按隸屬關系,到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系領取填報文檔;對于本年度要求采用電子文檔申報的單位,請于2007年1月10日前按隸屬關系,與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系。 為保證數據安全和存儲質量,請各單位前來領取電子文檔時持單位介紹信并自備存儲介質(優盤)。 5、《填報表》中參保職工基本信息如有差錯需修改的,直接在《填報表》或電子文檔上修改無效,請按規定手續用紙質形式另行上報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 二、關于2007年上半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計算 1、2007年1月至6月由社保經辦機構計算的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繳費額,暫按2006年繳費基數預收。7月份啟用2007年繳費基數的同時,對上半年預收的基金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2、對涉及上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協繳”人員、農保退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折算用基數,在2006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未公布前,按2005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0%計算。2006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改按公布的標準執行。 3、根據《杭州市區征用土地農轉非人員“雙低”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杭勞社險[2003]150號)文件規定,“雙低”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在2006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未公布前,按2005年職工平均工資確定;2006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改按公布的標準執行。 三、關于2007年上半年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辦理停止繳費手續時,社會保險基金當月結清的處理 各用人單位上半年辦理停止繳費的在職參保人員,在辦理停保手續時,須填寫《杭州市社會保險參保職工減少申報表》的“職工工資收入”欄,社保經辦機構對停保人員當年預收基數與實際工資的差額,當月予以結清,多退少補。 結清費用指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各項社保費。 四、為進一步規范參保行為,確保參保單位基本信息準確性,凡屬參照、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用人單位,請同時附報經批準的參照、依照管理的文件。 五、聯系方式 市社保局登記管理部(企業保險部) 87227524 市社保局機關事業保險部 87220581 上城區社險辦 87819545 下城區社險辦 85237961 江干區社險辦 86974678 西湖區社險辦 88488953 拱墅區社險辦 56872216 高新(濱江)區社險辦 87702145 附件:2006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工資收入申報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