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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勞動保障局、自治區各大企業: 《關于調整企業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費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勞社辦字[2004]242號)已于2004年11月在全區印發并開始實施。現就文件執行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此次調整企業工傷職工待遇主要是解決對老職工的歷史拖欠問題。各盟市勞動保障局、各企業勞資部門的人員一定嚴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執行,真正“以人為本”的維護工傷職工應有的合法權益。 2、自治區勞動保障廳根據此次調標文件制定了統一的《調標花名冊》,根據填報對象的不同分為五張表,各企業單位填報一式三份;審批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留存一份、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留存一份、本單位留存一份。請各盟市和企業嚴格按照《調標花名冊》的指標和要求進行填報。 3、企業在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分別填報表1、表2和表3.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調標花名冊》由參所在地盟市勞動保障局行政部門審批。參保所在地工傷保險經辦部門依據《調標花名冊》發放調整費用。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養老保險參加自治區社會保險局的企業,工傷職工《調標花名冊》由廳工傷保險處審批;其他企業由所在門上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調標花名冊》進行審核。 4、退休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分別填報4和表5。在自治區社會保險局參保的各大企業,由自治區勞動保障廳工傷保險處審批。各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局根據《調標花名冊》按照(內勞社辦字[2004]242號)文件發放相應的調整費用。 5、《調標花名冊》由各企業的勞資部門嚴格按照工傷職工的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填報。把工傷職工的檔案按照《調標花名冊》的順序準備好,我們將對部門工傷職工檔案進行抽查。同時,設立舉報電話,一經有對企業工傷職工調標有舉報的,由相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調閱檔案,核實后重新審批。(舉報電話附后) 6、為保障工傷職工早日享受應有的工傷待遇,此次企業工傷職工調標工作原則上規定在2005年6月底結束。請各盟市勞動保障局、各企業勞資部門及時辦理調標申報審批工作。勞動保障廳工傷保險處從3月-6月每月1-15日前收企業的《調標花名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