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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不斷拓展服務內容,堅持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原則,提高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質量,決定在全市開展企業退休人員健康體檢活動。根據《宿遷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意見》(宿辦發[2003]7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健康體檢對象
健康體檢的對象為市、縣(區)范圍內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并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有關規定移交職工個人檔案、已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
二、健康體檢組織
健康體檢的組織工作由市、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統一制定健康體檢表和健康檔案。會同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定健康體檢醫療機構,制定健康體檢計劃和標準。健康體檢醫療機構要認真組織,如實填寫健康體檢表,確保體檢質量。對新發現的疑似重大疾病督促受檢者進一步復查,并于一個月內反饋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站要提供優質服務,對年老體弱和行動不便者提供幫助。
三、建立健康檔案
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退休人員基本情況、個人健康信息、健康檢查項目記錄、疾病治療情況等。
四、體檢時間
企業退休人員健康體檢原則上二年一次。各縣區應根據退休人員情況,有計劃分期分批組織實施,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應優先安排,要在2007年底之前啟動退休人員健康體檢工作。
五、經費安排
參加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健康體檢費用,從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健康體檢費用,可以從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中列支,也可以通過其它方式解決。
六、本制度自2007年10月1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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