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哈報網 記者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全省各地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近日出臺,哈市市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4.43元,比每小時4.30元的現行標準提高了0.13元。 據了解,2005年9月,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曾發布過2005年度哈爾濱市企業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標準為4.30元。根據本次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工資最低標準,哈爾濱市市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4.43元,比2005年發布的標準略有提升。截至目前,黑龍江省13個市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已經發布。其中,標準最高的地區為大慶市市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50元。 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資處有關人士介紹,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指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所雇用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包括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工作時間超過4小時的視為全日制從業人員。 據介紹,如果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將由勞動保障行政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逾期不支付的,將責令用人單位依法加付勞動者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