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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工作方案
2008-08-19 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府辦〔2008〕73號 廣東省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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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工作方案》業經十屆57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
內容: |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08年起五年內,每年組織培訓農村勞動力1.8萬人(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12000人,45歲以下有就業愿望的農村勞動力6000人),企業在崗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30000人,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30000人。 二、培訓內容 (一)未能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12000人和45歲以下農村勞動力及企業在崗農民工技能培訓時間為三個月,并考取職業資格證書。 (二)未能繼續升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每年控制安排2000名)可選擇一年在校、一年頂崗實習的中職、中技學歷教育,并考取《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三)繼續完成省級智力扶貧450人、市級智力扶貧300人的培訓任務,全面啟動縣級智力扶貧工程(要求按本縣、區人口萬分之五安排)。全年完成2000人以上。 (四)組織有培訓能力的企業,實施30000人的技能提升培訓,并考取高一級的職業證書。 三、培訓方法 (一)開展校企合作。承擔培訓任務的學校根據企業用人需求,發揮學校的師資和設備優勢,與企業開展訂單式培訓。市屬技校和職校的培訓主要與TCL集團、華陽集團、德賽集團等大中型企業對接,為企業提供訂單式培訓。縣屬技校和職校的培訓重點為惠東縣制鞋業、博羅園州石灣工業園區、龍門旅游業培訓人才。 (二)開展校園合作。抓好惠東大嶺沙梨園、龍門青溪工業園、博羅楊村工業園的培訓基地建設,與產業園區的企業搞好校企合作。園區企業需要的崗位(工種)優先培訓。 (三)開展校鎮合作。重點鄉鎮要建立農村勞動力培訓點。承擔培訓任務的學校要發揮學校的優勢,搞好校鎮合作、校企合作,為企業開展訂單式培訓。 四、就業措施 (一)完善網絡建設。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就業及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建設,實現市、縣(區)、鄉鎮聯網。 (二)擴大安置基地。在用工容量大的企業建立85個接收安置基地,提高培訓后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率。 (三)招聘重點轉移到鄉鎮。市、縣(區)要在鄉鎮、培訓學校、培訓網點召開企業用工招聘會,抓好培訓與推薦就業的對接,為產業轉移園區提供用工保障。每月定期在惠城區(北部鎮)、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等鄉鎮巡回招聘。 (四)搞好就業服務。市、縣(區)勞動部門及各培訓單位要加強對畢業學員的就業指導,加強與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市場的聯系,及時掌握用工需求信息,通過校企合作、定向安置的多種渠道建立接收安置基地,確保學員推薦就業率,并認真做好畢業學員就業跟蹤服務工作。 五、招生工作 (一)統一招生廣告。市勞動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根據全市生源狀況及各技工學校、中職學校辦學能力,制訂《惠州市未能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招生指導計劃》,并統一印制招生廣告,保證全市未能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人手一份。 (二)統一招生表格。應屆畢業生所在的原中學負責對未能升學的學生進行登記造冊,填寫《惠州市未能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報名表》(市統一印制),分類后逐級報勞動保障部門或教育部門。 (三)統一臺帳登記。縣勞動保障部門、各鄉鎮(街道)、村負責對45歲以下農村勞動力進行調查摸底,做到縣(區)有網絡、鄉鎮(街道)有臺帳、村村有名單,以便隨時提供給培訓招生學校。 (四)統一跟蹤服務。承擔任務的學校可根據應屆生源及村鎮提供的信息跟進錄取,努力完成招生任務。 (五)統一提前導入。2009年以后的招生宣傳工作采取高中二年級導入職業教育培訓,初中三年級采用普職分離的辦法,提前安排。 (六)統一宣傳口徑。要加強對未能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45歲以下農村勞動力及企業在崗農民工免費接受技能培訓政策的宣傳,使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戶曉。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認真宣傳相關政策,并提供免費公益廣告。 六、經費安排 對承擔培訓任務的機構給予以下標準的經費資助: (一)實行三個月培訓的,每生1400元(含學費1000元、工作經費及考核鑒定費等400元),由省財政補助;每生每月補助伙食費180元,由承擔培訓任務的學校向同級財政申請;生活用品由學生自備。培訓單位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二)實行一年學歷教育的,每生3500元(含全部學雜費、實習實驗費和技能鑒定費),由省、市財政補助;住宿費、生活費及代收代支費用由學員自付。 (三)實行一年學歷教育,屬農村、城市低保家庭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補助(1500元)。助學金按比例由地方分攤部分,由各學校所在市、縣(區)政府安排。 (四)企業在崗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補助所需經費,由省及中央財政安排解決。 (五)縣級的智力扶貧經費由縣、區財政安排。 (六)經費撥付。各培訓單位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對口報送實際招生人數,并根據相應的補貼標準提出補助申請,經市勞動保障局、教育局核實和市財政局審核后,屬市直培訓單位的,由市財政直接撥付到培訓單位;屬縣、區培訓的,由市財政通過縣、區財政下撥到培訓單位。三個月和一年學歷教育的學費由財政預撥60%,學業結束時按實際結算。 七、明確職責 農村勞動力免費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配合實施。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動培訓工作順利實施。各縣、區政府是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直接責任單位,培訓工作情況列入市的考核內容。 市勞動保障局要根據工作方案要求,認真制訂和實施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計劃,確保我市2008年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率達到50%,2009年達到100%,并建立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長效機制。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及各縣(區)、鄉鎮(街道)要互相配合,認真負責,確保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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