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關于調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省級有關部門,各企業集團,中央駐陜有關單位: 為了適應我省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陜西省人民政府令2006年109號),經省政府同意,對我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予以適當調整提高。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工資區540元/月;二類工資區500元/月;三類工資區460 元/月;四類工資區420元/月。 二、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 三、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均應按此通知執行,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工會組織,要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附: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及適應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