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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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準確把握黨中央、國務院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決策部署,積極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推進養老服務供給側改革,有序開展老年人照顧服務,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推動社會文明、家庭和諧、老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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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則。 需求引領,注重實效。以老年人口服務需求為導向,著眼養老服務重點難點問題,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堅持優先急需、精準精細、優惠實惠、經濟便利,務求取得實效。 突出公益,立足民營。堅持照顧服務項目公益優先,發揮政府示范引領作用,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老年人照顧新項目、新業態、新模式。 項目運作,專業服務。堅持項目化管理、市場化運作,提高資源配置靈活性、有效性,提高服務系統性和操作性,引導社會組織和志愿服務團隊參與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實現照顧服務效能最大化。 補齊短板,著眼長遠。加大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傾斜配置力度,提高農村老年人照顧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對農村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統籌謀劃,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點先行、量力而行、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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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目標。 力爭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照顧服務水平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全省人口老齡化程度相匹配,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相銜接。老年人服務需求進一步滿足、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服務項目進一步拓展。農村與城市照顧服務指標差距逐步縮小,城鄉社區建成普適普惠的養老服務體系。通過努力,特困、低保、失能、半失能、失獨、空巢、留守老人兜底養老無憂,敬老愛老養老助老成為行為規范,鄰里相扶守望相助成為社會風尚,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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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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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進老有所養。 1.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推進養老服務業制度、標準、設施和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衛生計生委、人社廳、老齡辦。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2.全省實行居家養老服務清單制度。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師采取“三社聯動”方式,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醫、助康、助浴、助購、助行等生活服務,以及康復保健、心理疏導、短托照料等專項服務。(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老齡辦) 3.深化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各地要為居家養老服務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制定居家養老服務企業扶持政策,擴大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項目覆蓋面,重點扶持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等居家服務項目。要加快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發展,普及城鄉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室)建設,在城鄉社區逐步推廣老年人日托、短托和社區配餐等照顧服務。(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財政廳、發改委、衛生計生委、人社廳、各地方政府) 4.研究制定養老配套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重點完善老年人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提倡用人單位對照顧因病住院老人的職工實行彈性工時制度,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便利條件。(負責單位:省老齡辦、人社廳、民政廳) 5.培育養老服務專業人才。把養老護理員培訓作為職業培訓和促進就業的重要內容。對參加養老服務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且培訓合格的勞動者,可按有關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建立養老服務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與薪酬待遇掛鉤機制。(負責單位:省民政廳、人社廳、教育廳、公安廳) 6.推進助老服務熱線全覆蓋。繼續擴大“12349”等助老服務熱線等信息網絡平臺的覆蓋率,實現對全省城市老年人口全覆蓋,突出抓好向農村老年人口的服務覆蓋和延伸。(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老齡辦) 7.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隨子女遷移戶口,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在黑龍江省范圍內,老年人自愿隨子女遷移戶口的年齡可放寬至60周歲及以上。(負責單位: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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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善老有所居。 1.推動老年友好城市建設。推廣齊齊哈爾市“老年友好城市”建設經驗,針對我省城鎮集中連片、老舊住宅小區較多,老年人出行不便的實際,充分整合養老資源,打造適老化社區,便捷老人生活。(負責單位:省老齡辦、住建廳、財政廳、民政廳) 2.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各地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健康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擴大健康服務業用地供給,優先保障公益性養老機構用地。(負責單位:省國土廳、住建廳、民政廳) 3.開展無障礙設施建設。在城鄉建設中要普及無障礙設施,做好居住區、城市道路、商業網點、文化體育設施、旅游景點等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建筑和共享設施,要適當配備老年人出行輔助器具。強化住宅無障礙通行,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筑節點進行改造,滿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通行需求。(負責單位:省住建廳、國土廳、發改委、老齡辦) 4.加快適老化改造進程。要重點推動和支持老年人口較多、符合改造條件的老舊住宅小區,施行加裝電梯的“步改電”項目。以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為重點,實施家庭助浴、助行等居家適老化改造,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建立社區防火和緊急救援網絡,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緊急救助救援功能,鼓勵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設施。(負責單位:省老齡辦、住建廳、公安廳、發改委) 5.優先實施住房保障。各地在實施住房保障制度時,要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優先幫助符合條件的老年人進行危房改造。(負責單位:省住建廳、省殘聯、老齡辦) 6.老年人房屋權屬變更。政府部門在辦理房屋權屬關系變更等涉及老年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時,要依法優先辦理,并就辦理事項是否為老年人的真實意愿進行詢問,有代理人的要嚴格審查代理資格。(負責單位:省國土資源廳、住建廳、老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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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老有所助。 1.完善高齡、失能老人津貼制度。在全省已經建立高齡津貼、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護理補貼制度的基礎上,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做好高齡、失能半失能老人津貼提標擴面工作。(負責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老齡辦、各地方政府) 2.健全老年人保險制度。積極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切實保障失能老人基本生活權益。鼓勵養老機構和老年人參加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提高養老機構和老年人抵御意外風險的能力。保險公司對參保老年人給與保險費、保險金額等方面的優惠。(負責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黑龍江保監局、省殘聯、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老齡辦、各地方政府) 3.完善老年人救助補貼制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老年人,全部納入社會救助體系當中,實現應保盡保。免除農村老年人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免除農村70周歲以上老年人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特困供養老年人興辦公益事業的籌資義務。(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農委) 4.實行殯葬救助服務。對有老年人去世的家庭,選擇生態安葬方式的,或者在土葬改革區自愿實行火葬的,各地要給予補貼或獎勵;對有老年人去世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減免其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對于60周歲以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去世,給予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共四項殯葬救助服務。(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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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老有所醫。 1.優先就診。各地公立醫療機構應制定老年人就醫優先服務項目清單。通過完善掛號、診療系統管理,開展專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導醫服務等方式,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殘疾老年人掛號(退換號)、就診、轉診、綜合診療提供優先服務。(負責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老齡辦) 2.加大推進醫養結合力度,推動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全面建立綠色通道等業務協作機制。(負責單位: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 3.推進老年人社區健康管理服務,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老年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每年至少為60周歲以上失能、失獨老年人和65周歲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費體檢和健康指導服務。(負責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民政廳) 4.提倡醫療服務進入家庭。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為失能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推動家庭醫生實行簽約服務,為高齡、重病、失能老人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社區康復等服務,提高簽約率。(負責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社廳、老齡辦) 5.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2017年底前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老年人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負責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 6.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特困供養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按照有關規定由政府給予補貼。(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財政廳、各地方政府) 7.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申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負責單位:省人社廳、衛生計生委、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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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助推老有所學。 1.拓寬老年人教育培訓資源。鼓勵相關職業院校和社會力量興辦培訓機構,定期為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老年人護理、保健、康復等課程或相關技能培訓及鑒定。(負責單位:省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衛生計生委、老齡辦) 2.推動大學和職業院校開設老年教育課程。支持老年教育相關學科的課程建設,為社區、老年教育機構及養老服務機構等提供教學資源和其他教育服務。鼓勵并引導大學生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負責單位:省教育廳、老齡辦、民政廳、衛生計生委) 3.支持興辦老年開放大學。完善老年人社區學習基礎設施。發揮黑龍江社區教育網作用,豐富老年人社區學習資源。(負責單位:省教育廳、民政廳、老齡辦) 4.鼓勵老年教育資源面向全體老人開放。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適當減免學費。(負責單位:省教育廳、老齡辦) 5.提倡街道、鄉、鎮和城鄉社區設立圖書室、老年大學分校,文體活動室,為老年人提供學習場所,引進適合老年人的學習資源。組織大型公共圖書館把服務延伸到城鄉社區,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方便老年人閱讀。(負責單位:省文化廳、民政廳、老齡辦) 6.各類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向老年人免費開放。減免老年人參觀文物建筑、遺址類博物館的門票。(負責單位:省文化廳、科技廳、老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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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老有所樂。 1.方便老年出行。公路、鐵路、民航要為老年人提供無障礙通行便利服務,制定老年人公共交通便利出行服務清單。公共交通場所和站點要結合城市建設改造和線網規劃,按照國家無障礙設施建設標準,積極開展無障礙設施改造,并在醒目位置設置老年人服務標志,開辟候乘專區或專座。(負責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哈爾濱鐵路局、民航黑龍江監管局、省機場管理集團、省老齡辦) 2.支持老年人開展文體娛樂活動。公共文化場所要為老年文藝團體減免場地費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所屬的文化體育設施或場地,可在固定時段為老年人免費開放。街道、鄉、鎮和城鄉社區的文體設施要面向老人免費開放。(負責單位:省文化廳、體育局、國資委、老齡辦、民政廳、各地黨委和政府) 3.營造敬老愛老社會氛圍。深化敬老月活動,各級黨委和政府堅持每年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困難老年人活動。發揮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城鄉基層社會組織的優勢,開展經常性為老志愿服務活動。(負責單位:省老齡辦、省委組織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文明辦、省民政廳、各地黨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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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維護老有所安。 1.引導家庭成員自覺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老年人責任。家庭成員較長時間未看望老年人或者老年人要求其看望的,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或者養老機構等可以幫助聯系、督促其前往看望。(負責單位:省老齡辦、省婦聯、省民政廳、人社廳) 2.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權利。鼓勵用人單位為贍養人看望照料老人提供便利。(負責單位:省人社廳、老齡辦) 3.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蓋面。各地可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適度放寬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和受案范圍。特別是對貧困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的,依法依規給予其法律援助。對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簡化程序、優先受理、審查和指派人員辦理。制定并實施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項目清單。(負責單位:省司法廳、老齡辦、財政廳、民政廳) 4.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減免法律服務收費。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優先受理老年人的調解申請。(負責單位:省司法廳、老齡辦) 5.保護老年人財產安全。在老年人照顧服務領域,集中開展涉老非法集資風險排查,防范涉老詐騙發生,增強老年人法律金融知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幫助老年人維護自身財產安全。金融機構對辦理轉賬、匯款業務或者購買保險、理財等金融產品的老年人,應提示相應風險。(負責單位:省公安廳、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保監局、省老齡辦、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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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實現老有所為。 1.政府部門制定出臺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為老年人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引導老年人保持老驥伏櫪、老當益壯心態和進取精神,發揮正能量,作出新貢獻。(負責單位:省老齡辦、發改委、質監局、省委宣傳部、省民政廳、各地方政府) 2.健全老年協會組織。以基層老年協會為重點,加強基層老齡服務組織建設,完善老年活動場所,發展老年文化,組織適齡老年人參加各類有益身心的老年活動,引導老年人通過養老保險、養老理財計劃等方式提高老年人“自撫能力”。(負責單位:省老齡辦、人社廳、黑龍江保監局、黑龍江銀監局) 3.提倡互助服務。在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建設中,積極組織60周歲以上的公民,采取“積分制、會員制”等辦法推行老年人互助服務,使更多的老年人“在養老中互動、在互動中養老”。(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老齡辦) 4.開展農村養老服務。建設農村“幸福大院”等養老設施,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組織好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結對子、一幫一,組織同村老年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在降低養老服務成本的同時,增強老年人的參與感、價值感、幸福感。(負責單位:省民政廳、農委、老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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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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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進信息技術應用。吸引社會資本,推進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機器人輔助、大數據技術在居家養老、日間照料、醫養結合、健康管理等服務項目的廣泛運用;加速推動各地“智慧社區”“智能養老”等信息化項目平臺建設,實現社區綜合服務信息平臺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障等信息資源對接,促進養老服務信息資源向各類養老服務機構開放,帶動全省機構養老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水平整體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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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資源配置實效。堅持政策引領,制定閑置社會資源用于養老服務的扶持政策,對閑置校舍、廠房、賓館、醫院、民宿等分散資源集約利用;堅持統籌規劃,結合養老大項目、老舊住宅改造、新農村、特色小鎮建設,改善養老宜居環境;堅持資源共享,推動社區和養老機構的服務資源開發共享,實行服務供給最大化;堅持市場導向,以需求為牽引,均衡城鄉養老服務供給,著重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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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養老保障。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個性化、差異化養老保障,積極提供企業和職業年金計劃產品和服務;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長期護理等商業養老保險,逐步建立長期照護、康養結合、醫養結合等養老服務保障體系;探索針對“丁克”“空巢”家庭等特殊群體的綜合養老保障計劃;加大政策扶持,落實國家支持保險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為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參與重大民生項目建設提供優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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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典型示范引路。在服務管理上,積極推廣“安康養老”機構管理模式、“天鵝頤養聯盟”旅居養老模式,全面提升全省養老服務質量和層次;在機構建設上,積極推進社會資本大項目簽約落地,努力形成新型生態養老城鎮示范效應,激活林業、農墾等生態資源區;在產業發展上,與農業攜手,讓“美麗鄉村”形成分布供給能力,以品牌激活產業核心需求,帶動產業鏈條服務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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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鼓勵創新服務模式。深化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三社聯動”推進老年人照顧服務,培育“日托、短托”的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引入社會組織和養老服務企業等居家養老服務實體,鼓勵品牌化、連鎖化經營,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購、助醫、助康”等上門照顧服務;引導執業社會工作師開展專業照顧服務,提倡私人訂制化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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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養老改革力度。推動公辦機構改革“脫胎換骨”,不承擔托底養老功能的公辦養老機構逐步推向市場,面向社會收費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逐步實行“公辦民營”,新建非托底性公辦養老機構原則上一律實行“公建民營”;喚醒激活內部資源,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建設養老機構和服務項目,用市場化競爭取代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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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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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努力加強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負責單位:省老齡辦、各地黨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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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資金保障。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積極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投資的經費投入機制。縣級以上政府要把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所需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導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服務購買。(負責單位:省老齡辦、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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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營造良好氛圍。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敬老愛老主題教育”“敬老文明號”創建等活動,以多種形式組織開展“老年節”“敬老月”等系列活動,大力倡導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將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作為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負責單位:省老齡辦、省文明辦、各地黨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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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督促檢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各地、各部門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同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時,將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列為重要內容,進行專項檢查。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反饋和監督機制。設立服務和監督熱線,及時受理、依法解決好老年人舉報和投訴的各類問題。(負責單位:省老齡辦,各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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